記者剛剛獲悉,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做出重審一審宣判,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 案情回顧 2004年,余華英在云南作案時落網(wǎng)。因為害怕,她隱瞞身份,化身張蕓,被判8年,后減刑3年,2009年獲釋。 2022年,被拐女孩楊妞花報案,余華英再次被捕,她的罪惡不斷被揭開。 2023年9月18日,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,情節(jié)特別嚴(yán)重,影響特別惡劣,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 2023年11月28日,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。 2024年1月8日,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,發(fā)回重審。法院認(rèn)為,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,部分事實不清楚,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,應(yīng)予重審。 2024年10月11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,公訴機關(guān)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。
死刑!余華英拐賣兒童重審一審宣判
2024-10-25 11:04
來源:南方+
作者:南方+記者 徐勉
編輯:岑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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