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3日,坡頭公安分局新灣派出所快速反應,成功救助了一名輕生欲跳海的女子。
“謝謝你們救了我!我今后一定會愛惜生命、好好生活,不再做傻事了?!痹诿窬亩喾_導下,被救的女子終于想通了。
據(jù)悉,1月3日凌晨0時許,新灣派出所接到報警稱,南三大橋有一名40余歲的女子欲跳海輕生。警情即是命令,值班民警、輔警立即攜帶救生設備,迅速趕往現(xiàn)場緊急救援。
根據(jù)報警人提供的位置,民警沿著南三大橋一路開展尋找工作。最終,在橋的中間發(fā)現(xiàn)了該女子。由于現(xiàn)場光線昏暗,此時女子已爬到大橋護欄外,正坐在橋欄桿邊緣。該女子情緒處于不穩(wěn)定狀態(tài),哭鬧著已傾出橋欄半個身位,搖搖欲墜,隨時有落水的危險。
為避免發(fā)生意外,民警一邊對該女子耐心勸導,轉移其注意力,一邊讓家屬保持冷靜,與該女子保持一定距離。突然,該女子雙手用力一撐,要掙脫家屬的拉扯。就在這千鈞一發(fā)的時刻,民警一個箭步?jīng)_過去,一把抓住該女子的胳膊,將其從護欄外安全拉回到安全地帶!
經(jīng)了解,該女子是坡頭區(qū)麻斜街道黃屋村人,當晚其與丈夫黃某開車從南三回黃屋村。因家庭壓力大,女子與丈夫產生矛盾,引發(fā)了爭吵,一時想不開便產生了輕生念頭。
經(jīng)過民警、輔警長達一個小時的耐心勸說,女子抽泣聲漸止,情緒慢慢平靜下來。民警隨后將女子安全送回家中。該女子也意識到了自己極端的行為是錯誤的,表示日后一定要珍愛生命,不會再產生輕生念頭,并對新灣派出所民警、輔警的及時救助表示感謝。